【学校通知】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梁华珍   浏览次数: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

关于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教创先发201117)、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渝创先争优发201121)和渝教创先争优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方案

    二级党组织要制定评议工作操作方案,严格按照评议的对象、参评人员范围、评议形式和评议内容组织群众评议,确保评议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一)评议对象

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二)参评人员范围

1. 被评议对象是二级党组织的,参加评议的人员是所辖党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还可邀请本单位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民主人士、工会职代会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共同参与,原则上参评人员掌握在30—50人。

2. 被评议对象是党支部和党员的,教职工党支部参加评议的人员是本支部所有在职人员(教学单位应邀请学生代表参加,不少于5名),学生党支部参加评议的人员是本支部所有党员和非党员学生代表(不少于5名)。

(三)评议形式

一般采取会议形式进行,对二级党组织的评议,可结合开学工作会议进行;对党支部、党员的评议,可结合党员组织生活会进行。组织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评议表。也可通过开设布告栏、设置意见箱、电子测评系统、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评议内容

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总要求,围绕“五个好”、“五带头”内容和教育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开展评议。

对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一讲二评三公示”情况,实施高校“三创六进”行动计划情况、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一讲二评三公示”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践行公开承诺情况,联系和服务师生情况,其他方面发挥党员先进性情况。

二、组织评议

开展群众评议,是创先争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自查

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要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二)组织评议会议,开展民主评议

联系校领导参加对二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二级党组织委员参加党支部的群众评议。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个人汇报参加活动情况后,与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三)通报评议情况,督促整改提高

群众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公布。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改进,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明确整改时限。

  三、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

要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师生,确保每个党支部和每位党员都接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评议、带头深入党支部指导评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评议不走过场。

(二)坚持统筹兼顾

要做好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等已开展活动的有机衔接,做好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工作考评等经常性工作的相互结合,形成上评下议、灵活高效的评议机制,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三)注重结果运用

要把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党建工作考评结合。对活动成效明显、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总结经验做法,大力表彰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群众评议活动结束后,将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群众评议情况总结和评议统计表(书面及电子版),于227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二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

2.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

     3.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汇总表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

                             20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