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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1-09-2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梁华珍   浏览次数: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

党政领导干部廉洁管理条例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为了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学院科学发展的需要,根据《西南大学干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坚持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和经常性思想教育等途径,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教育干部增强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教育干部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二、认真执行各项报告制度

凡属重要情况,下级党组织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要按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投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出国(境)定居及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等有关事项。处级和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报告,学院党组织备案。坚持收入申报制度,所有处级干部每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落实个人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

三、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按《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副处以上干部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执行。处级和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需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因出差、讲学、休假离校超过两天(含两天),正职处级领导干部须向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请假;副职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各级领导干部因病请假,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般一次性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假满后仍需治疗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出国、外出学习或事(病)假超过一年的或没有正当理由请假逾期未归的,不再担任领导职务。

四、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制度

进一步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围绕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全面科学地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考核结果要及时客观向上级组织、主管领导和本人反馈,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完善各项监督制度

坚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坚持党务、院务公开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处级干部必须按时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汇报学院的重大改革决策、规划等,邀请校领导参加中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学院干部任前公示、廉政谈话和党风廉政承诺制度,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表。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定期与党员、群众交流制度,关心民情,了解民意。坚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制度,通报党组织活动情况,征求党员对学院党的建设、行政管理、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定期召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报学院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审议学院重大决策,征求教职工对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学院财务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学院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六、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因工作失职,给国家和集体利益、群众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取证查实后即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坚持干部离任报告制度

干部任期届满,或在任期内办理调动、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完善公共财物的清退手续。

八、实行坐班和值班制度

干部必须将主要精力用于管理工作,学院书记、副书记实行坐班制,院长、副院长实行值班制,每天至少有一位院行政领导在办公室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