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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04-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梁华珍   浏览次数:

 中共日博体育注册分党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规范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培训目的是:通过培训,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全面领会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经验,提高对党的奋斗目标、性质、宗旨和现阶段任务的认识,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帮助学员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标准和肩负的历史使命,提高理论水平,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第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主要面向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吸收部分优秀成教学生和研究生,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和入党学习志愿书的同学中筛选政治思想表现较好,学习成绩优异的团员和青年同学进入到党校中来。

第三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统一使用学校党校指定的教材。

第四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可采取课堂讲授、观看录像、自学、讨论、参观考察、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报名方式是:志愿申请报名,经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推荐,学生团支部同意,分校审核录取。

第六条 学员要严格遵守党校纪律,保证培训质量。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擅自旷课。课堂上不得看其它书报杂志、讲话或做作业。凡迟到2次、事假2次以上或无故旷课1次者,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但可参加下一期重修。

第七条 学员的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出题、统一制卷。 学员学习成绩分为结业考试成绩、学习心得、考勤记录三部分。结业考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70%,学习心得占学习成绩的20%,考勤记录占学习成绩10%。

第八条 培训班结束时,根据学员的学习和表现情况,按学员总数5%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报学校党校办公室审核后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 培训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学员成绩(含纸制成绩和电子文本)、阅后的学员答卷、培训总结等资料送学校党校办公室存档,并为合格学员统一办理《结业证书》。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