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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0-04-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梁华珍   浏览次数:

为了推动党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党委召开的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质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04〕6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一、参会人员与时间


1.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书记因故缺席由书记委托的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以上干部和统战部负责人参加会议。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出席会议。


3. 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四次,每学期两次,上半年四月、六月召开,下半年十月、十二月召开。如果党委有重大事项需要通报或听取意见和建议,可以增加召开次数或调整召开时间。


二、会议议题


1. 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重庆市委的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学校党委有关的贯彻意见与工作部署。


2. 通报和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事、后勤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 通报和听取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情况与意见。


4. 通报和听取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与意见。


5. 交流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总支)的工作情况与经验。


6. 其他需要同民主党派通报和协商的重要问题。


三、会议程序


1. 会议的议题由校党委提出,每次一至二个议题。党委统战部负责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会议内容提前一周通知出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对需广泛征求民主党派意见的议题,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参考材料,以利于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总支)知情出力,提出有分量、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2. 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总支)接到开会通知后,要针对议题认真调研,经集体讨论研究后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确定一名同志代表本党派基层委员会(总支)在会上作主要发言。


3. 对会上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归纳整理,书面转交有关校领导与部门。有关部门对各民主党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专题研究,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给党委统战部。党委统战部在汇总情况后,交党委书记,并在下一次会上反馈。


4. 会议由党委统战部指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宣传报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