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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杜彬桓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为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组织领导,对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逐一检查,逐项核对,确保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党支部应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教育,并印制发放《致2012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二、组织关系转移办法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的要求,重庆市内转接组织关系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直接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完成,但毕业生党员本人必须明确转入目的地支部。转往重庆市外的毕业生党员,须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操作,同时开具纸质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2年6月,开具介绍信落款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有效期统一为90天。

    (一)重庆市外转接

1.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所去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在市外高校学习或就业的党员

本人应电话咨询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确定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

(二)重庆市内转接

 1.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转到接受组织关系的党支部。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的党支部,或重庆市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的党支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本校升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

    在原学院学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原党组织负责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到学校其它单位学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须在12371平台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移登记手续。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1.关于党员材料 

在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后,正式党员的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二级党组织加盖公章并密封登记后,再由本人签字领取后交至组织关系转入的基层党组织。 

    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完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记载并归档,以便新单位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2.关于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二级党组织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3.完善档案交接手续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查,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转移。

各有关二级党组织请于5月18日以前将经审核签字并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的《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交党委组织部审查,并领取转出市外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各位毕业生党员:

热烈祝贺大家顺利完成学业!在即将离开学校奔赴工作岗位之际,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请你千万不要忽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题。为此,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到。

1.认真核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各项内容,如有错误,请在介绍信开出3天内,持原介绍信到所在学院党委进行修改。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务必由本人在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也必须先落实组织关系,不能等找到工作、落实户口后再去接转党组织关系。超出有效期,介绍信将自行作废。

3.预备期内的党员,要主动向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及时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以免延误转正

4.在转移组织关系过程中,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请你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持原介绍信回学院党委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接转的,应尽快与所在学院党委或我部联系。

5.请你务必催促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党委或由你本人挂号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在学院党委。根据党章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将被视为自行脱党,学校不再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请切记!

 

附件: 129798904286875000西南大学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登记表.doc

                

                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