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语、全英文授课、合作毕业设计、中外交流互访等活动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2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谦   浏览次数:

关于双语、全英文授课、合作毕业设计、中外交流互访等

活动的说明

随着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双语、全英文授课、合作毕业设计、交流互访等活动日渐频繁,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课程安排说明

1、学院排课前,从事课程安排的教学秘书提前与相关系主任沟通,请系主任主动联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方合作学校,及时确定下学期外教授课的任务,明确外教集中上课的时间段,并协调有关部门,合理进行课程安排。

2、根据外教授课的实际情况,如需其它课程停课,教学秘书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明确相关课程停课及复课的具体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系主任需在教师选课前明确要按双语或全英文要求授课的课程,选定后,教学秘书下达书面教学任务通知,明确双语或全英文授课的具体要求(教师在未经申请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将课程改为双语或全英文授课,本条适用于所有专业)。

4、助教工作由教师所在系的负责人统一安排,需明确指导教师、目标任务。教学秘书下达书面助教工作安排通知,助教工作结束后,需填写助教工作检查表,指导教师、系主任等需签署考察意见。

5、其它特殊类型的教学活动(如聘请企业人员上课、安排到企业参观实习等)需系主任与教学秘书提前沟通,学院尽力协调安排。

二、合作毕业设计说明

1、系主任确定与外方学校合作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名单和相应指导教师,报分管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秘书处备案,毕业设计成绩以合作答辩成绩为准,学生原则上不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论文答辩。

2、系主任要向指导教师明确毕业设计指导的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及时间安排等,外方学生到校进行合作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安排出差,要按时间计划对学生进行指导。

三、交流互访说明

1、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安排,我校合作办学专业每年可派1名教师到对方学校访问学习,系主任根据相关条件提前3个月向学院推荐拟派人选,交流完成后,负责组织交流互访的教师进行工作汇报交流。

2、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安排,我校合作办学专业每年可派10名学生到对方学校访问学习,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负责选拔拟派学生,交流完成后,负责组织交流互访的学生进行汇报交流。

3、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安排,我校合作办学专业每年可接收10名外方合作学校学生到我校访问交流,学院外事活动部门统筹安排接待工作。

四、工作职责说明

1、安排给外教的助教须全程观摩外教上课,并及时向系主任反馈教学活动中的主要问题,辅助外教按学院规定及要求完成整个教学活动。

2、教学秘书对全院整个教学活动的顺利推进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对相关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对教学活动的安排要规范、及时、准确。

3、对所有特殊教学活动,需从事课程安排的教学秘书将系主任签字确认的通知或说明送达相关人员,同时要注意收集和留存特殊教学活动组织管理的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