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1年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西南大学教学科研成果津贴分配办法(试行)》(西校〔2008〕353号文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填报(10月24至11月5日)
所有成果均由排名第一的作者(主持、主编等)申报。
(1)个人按要求填报《2011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单位汇总)表》,同时将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交本单位。
(2)自然科学类项目成果信息以网页公布信息为准,不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遗漏,单独填表申报并附佐证材料。学术著作、论文需提交佐证材料(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
(3)社科类科研项目类成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填写申报表;学术著作、论文、获奖以职能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并提交佐证材料(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未录入学校社科管理系统的成果不得申报奖励津贴。
2.单位汇总审核公示(11月6日至11月12日)
(1)各单位将本单位成果汇总、并按文件要求审核。
(2)将审核后的汇总表在各单位公示。
(3)按要求打印成册后,附所有佐证材料,分别交社科处、科技处、教务处、校地处等职能部门。
3.学校复核、认定(11月13日至11月19日)
职能部门按规定复核(含项目、未被检索的论文、获奖、专著、教材、学术会议论文等)。
4.确定分配方案并公示(11月20日至26日)
各单位在征求成果第一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审核通过的成果津贴分配方案(项目以计分为单位分配),并进行公示。
5.检索论文(自然科学)复核(12月初,具体时间待通知)
科技处对检索论文进行复核。
6.津贴发放(12月13至12月下旬)
人事处汇总,并报请学校确定项目津贴分值,发放2011年教学科研津贴。
(申报审核工作详细说明见申报指导手册)
附件文件(点击下载):
3.2011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单位汇总)表(举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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