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就业

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08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晓霞   浏览次数:

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08届研究生

毕业暨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博士、硕士培养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毕业生工作的时间安排,现就做好2008届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一)课程成绩核查

1、2008年3月,按培养方案清理毕业研究生课程门数、成绩(包括教学实习)、学分。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应与培养方案一致。研究生填写《西南大学研究生成绩表》(可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成绩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研究生教学秘书核查签字,加盖院、所、中心公章,一式一份,4月1日前交研究生部培养办。

2、研究生应修学分:

原西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文科、理科均15学分;

原西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自然科学14学分,社会科学16学分。

原西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文科33学分,理科35学分;

原西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然科学32学分、社会科学35学分;

教育硕士研究生:34学分;

“两课”硕士研究生:34学分;

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30学分;

兽医硕士研究生:30学分; 

工程硕士研究生:30学分;

原西南师范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37学分;原西南农业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分要求与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致。

原西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33学分;

原西南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30学分。

3、毕业研究生中无大学本科学历的按培养方案要求应补修本专业3-4门大学本科主要课程。

(二)科研成果要求 

1、按西校(2006)347号文“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一篇本学科B类及其以上重要刊物学术论文。原西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以西校(2005)43号文件认定的学科级刊物为准;原西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以国内一级学报以上刊物为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公开在学术刊物发表一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

科研成果均应是独立或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西南大学”或“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学术论文级别不搞争议认定”。

3、如论文未发表,但收到学术刊物编辑部的正式录用通知,且发表时间在2008年6月15日以前的,可以持录用通知进行登记。登记时间至4月1日止。待收到正式刊物时应及时交院、所、中心研究生秘书审核。

(三)答辩资格审查

1、申请6月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已达到学制年限和达到提前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04级及以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2、毕业研究生应填写《西南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情况登记表》,登记时须持《登记表》与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核对,留存与专业相关并达到授位要求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3、博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申请材料由院、所、中心收集汇总后,报研究生部学位办审核,审核结果通知单位。

4、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核查工作,由各院、所、中心负责,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部学位办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4、今年申请答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学科级(一级学报)以上刊物学术论文,学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各院、所、中心填写汇总表,报研究生部学位办。作为评选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

5、审查不合格及未完清学费的,不能参加答辩。持用稿通知登记的,6月15日前未见正式出版刊物,用稿通知登记作废,不讨论学位授予。

6、4月1日前完成答辩资格审查。

二、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一)学位论文制作

学位论文打印制作必须规范统一,有利于对外宣传和档案保存。论文统一采用A4纸,正文文字采用小四或五号宋体。论文封面用皮纹纸,不同类别学生的论文封面采用不同颜色:博士学位论文为浅棕黄色;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社会科学为浅黄色,自然科学为浅绿色;专业学位(含“两课”硕士)学位论文为浅红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含高师硕士)学位论文为浅蓝色。(论文编排要求,详见研究生部学位办“学位论文编排格式要求”,在研究生部网页查阅)。

(二)学位论文评阅

1、博士论文评阅人原则上应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的同行专家。博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人为3名(其中校外专家不低于2名,评阅专家中博士生导师不低于2名)。

2、全日制硕士(含高师硕士)论文评阅人应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全日制硕士(含高师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人2名(其中必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评阅根据各专业学位的不同要求,评阅人员不同。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3名(其中校外专家2名,至少有1名从事中学教育工作);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兽医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2名(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生产一线和管理工作的同行专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3名(其中1名必须为非申请者所在单位的校外专家)。

4、研究生导师不能作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人。

5、学位论文评阅人员报批。各培养单位在4月中旬收到研究生部学位办确认准予申请学位人员后,由学科专业点、单位主管研究生的院长(所长、中心主任)选择学位论文评阅人员或单位,将《学位论文评阅人员报批表》报研究生部学位办,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6、寄送给评阅人的学位论文,由各院、所、中心研究生工作秘书密封寄送,毕业研究生本人应回避。硕士论文评阅表由评审专家邮寄回各院、所、中心研究生教学秘书;博士论文评阅表由评审专家寄送研究生部学位办张萍老师收(地址:重庆北碚:西南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邮编:400715)。

(三)学位论文盲评

1、博士研究生。在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随机抽取50%进行盲评。

2、硕士研究生。随机抽取20个二级学科专业,在每个专业毕业研究生中随机抽取5篇,毕业研究生人数不足5人的专业全部参加盲评。

3、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人员并在一起按5%、专业学位并在一起按5%抽取学位论文参加盲评。

4、凡不参加学位论文盲评抽样的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已按随机抽取方式选定的研究生,不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但至重新提出学位申请时,学位论文评审仍按盲评方式进行;对于盲评未通过者,下次申请仍参加盲评。

5、参加盲评学位论文的要求。必须隐去姓名、学号和导师姓名等表明身份的内容,取掉“论文后记”、“致谢”等,只印制论文。博士研究生提交3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份;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交3份,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兽医硕士交2份。

6、参加盲评的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不再组织评阅,盲评结果直接作为论文答辩参考。

7、盲评经费。盲评经费中含评阅费、管理费等。博士研究生按每人75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每人260元,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400元,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兽医硕士每人260元的标准,由各培养单位划转到研究生部统一支付。

8、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部学位办负责。

(四)论文评阅结果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2位及其以上评阅专家同意,评阅通过;2位及其以上评阅专家不同意,经修改,半年后重新提出申请。硕士学位论文: 2位及其以上评阅专家不同意,经修改,半年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学位论文答辩

1、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应全为教授或研究员,其中校外专家2-3名,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得低于1/2,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

2、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3-5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从事中学教育工作的同行专家。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2名从事生产一线和管理工作的同行专家。

3、评阅专家不能作为同一申请者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导师不能作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4、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院、所、中心报研究生部学位办,经学位办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5、答辩前由院、所、中心将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寄送或送至答辩委员会成员。

6、答辩委员会做出决议时,应明确表明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如果答辩委员会不同意通过论文答辩,提出修改意见,学生应根据要求修改学位论文,6个月后重新申请论文答辩,答辩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学生本人承担。

7、答辩记录由院、所、中心保存,答辩决议填入学位申请书。

(六)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按《西南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单位,推荐博士研究生按答辩通过人数的10%、硕士研究生按答辩通过人数的5%、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按答辩通过人数5%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专业学位分委员会为单位组织推荐各专业学位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专业学位答辩通过人数的5%。全日制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6月评选,12月答辩的纳入次年评选。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专业学位12月评选,6月答辩的纳入12月评选。

三、学位申请材料移交

(一)学位申请人向院、所、中心提供的材料

(1)《西南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情况登记表》1份,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学科级和学位授予审查论文刊物的封面、论文首页、目录);

(2)《西南大学学位申请书》(双面复印)1式2份;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限全日制研究生。双面复印)1份;

(4)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交论文17份(评阅3份,答辩7份,院、所、中心存2份,研究生部存档5份);

全日制硕士交论文13份(评阅2份,答辩5份,院、所、中心上存2份,研究生部存档4份);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交论文14份(评阅3份,答辩5份,院、所、中心存2份,研究生部存档4份)。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高师硕士)交论文13份(评阅3份,答辩5份,院、所、中心存2份,研究生部存档3份)。

研究内容需保密的学位论文,完成答辩后只交研究生部学位论文一份。

(5)学位论文摘要电子文档由各单位汇总保存。

(6)博士研究生应打印“博士毕业研究生情况简表”25份。

(7)《授位人员登记表》1份

(二)各单位向校学位办报送的材料

1、除“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各培养单位存档的论文外,其余材料报学位办。

2、毕业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表》报打印件和电子文档,《授位人员信息表》报电子文档。报送的所有信息数据必须是准确无误,直接与研究生学位证、学位授予查询相关,尤其是学号、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专业、身份证号码等。

(三)所有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由研究生部培养办组织的由新华社安排的毕业、学位电子摄像,毕业证、学位证照片由新华社提供,网上查询以此照片为依据。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时,本人凭身份证在西南大学大校门相辉影社照相,相片贴学位证,并作为授位信息存留。

(四)学位申请的相关表格从研究生部主页上下载(下载区:http//pgs.swu.edu.cn)。《论文评阅书》由院、所、中心统一到学位办领取。

四、时间安排

1、4月1日前各院、所、中心接受毕业生学位申请。

2、4月7日前各院、所、中心向研究生部学位办报送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博士学位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科级(一级学报)以上刊物学术论文汇总表。

3、4月11日前学位办确定并返回参加学位论文盲评人员名单。

4、4月21日前各院、所、中心提交盲评学位论文。

5、6月10日前各院、所、中心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6、6月1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完成学位审议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部学位办。

7、6月底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评定及授予工作。

 

五、毕业与就业工作

各院、所、中心应加强对毕业研究生就业的管理和指导,毕业研究生应在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2008届毕业研究生派遣离校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